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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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PAK/120

通报标题:2019年2月19日的法定监管令(SRO)237(I)/2019

通报成员:巴基斯坦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所有食用产品(参见订单相应标题)。 HS:9850   ICS:67.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0-05-13

内容概述:a)在第iii条中,将“自提交进口总清单之日起计算的保质期的50%”改为“自制造之日起剩余保质期的66%(2/3)”;b)在如前所述修改的第iii条之后,应插入以下条款,即:“(iiia)食品的产品成分和详细情况(如营养成分、使用说明等)应以乌尔都语和英语印在消费包装上。(iiib)消费包装上必须印有清真认证机构的标识。(iiic)上述第iiia及iiib条的标签不得采用贴纸、套印、印章或划痕等形式。(iiid)装运时应附有由国际清真认证论坛(IHAF)或伊斯兰国家标准计量研究所(SMIIC)成员之一的认可机构(AB)认可的清真认证机构颁发的清真证书”。

目的和理由:目的:i.确保健康、安全和清真食品的进口。ii.使巴基斯坦消费者能够就其饮食选择作出知情决定。理由:过去经常有投诉和媒体报道称,保质期短或已过期的食品是在更换标签后进口和销售。为了遏制这种威胁,通过实施上述SRO,引入了最低保质期(66%)、标签(用乌尔都语和英语印刷)和清真认证/标识要求。

相关文件:1.2019年2月19日文件SRO237(I)/2019的副本(原始版本)。2.2019年4月9日文件SRO438(I)/2019;2019年6月27日文件SRO659(I)/2019;以及2020年3月26日文件SRO258/2020的副本。3.商务司于2019年3月19日和2019年7月31日对SRO237做出了2项澄清。注:原SRO237(I)/2019的执行日期为2019年2月19日,已推迟至2019年7月1日,SRO第iii-d条的执行已按照SRO258/2020推迟至2020年4月30日。原始版本的各种修订及生效日期的推迟,考虑到了其它WTO成员的意见。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2019年2月19日首次通过,后来被推迟到2019年7月1日。SRO第iii-d条的执行已按照SRO258/2020被推迟到2020年4月30日。

拟生效日期:2020/04/30

提意见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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