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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EU/712
通报标题: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将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第(EC)1107/2009号条例规定,关于对活性物质代森锰锌的批准不续期以及修订第(EU)540/2011号委员会实施条例附件的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
通报成员:欧盟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代森锰锌(Mancozeb)(用作杀真菌剂的农药活性物质) HS:3808 ICS:65.100,65.100.01,65.100.99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5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0-04-17
内容概述:本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规定,按照(EC)第1107/2009号条例不对活性物质代森锰锌的批准进行续期。将撤回现有的包含代森锰锌在内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这样的产品将无法再投放市场。批准不续期的依据是欧盟成员国和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专家根据第(EC)No1107/2009号条例进行的科学评估。该决定仅涉及代森锰锌及包含代森锰锌的植物保护产品的市场投放。继批准不续期以及对包含该物质的库存产品的所有宽限期期满之后,将采取单独的行动将所有现有最大残留限量迅速降低至定量限,并将根据SPS程序另行通报。降低的最大残留限量一经适用(预计在2020年第三季度),则代森锰锌含量较高的食品将不合规,因而无法再投放到欧盟市场。
目的和理由:为了使活性物质根据第(EC)No1107/2009号条例(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得以批准,必须证明该物质不会危害人类、动物健康或环境。必须达到该法规第4条(并在附录二中进行了详述)中列明的标准,才能予以批准。在对代森锰锌进行评估和同行评审期间,发现了许多问题。这些在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声明中进行了详细说明:根据委员会第(EC)1272/2008号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代森锰锌的潜在毒性被归类为对繁殖有毒的类别1B。非饮食暴露估计值超过了西红柿,土豆,谷物和葡萄的参考值。此外,符合人类内分泌干扰物标准,也可能符合非目标物种的标准。这意味着代森锰锌不符合第(EC)No1107/2009号条例第4条中概述的批准标准,因此,目前无法获批。需要撤销现有的授权;欧盟成员国必须最迟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撤回对包含代森锰锌的植物保护产品的现有授权。允许第1107/2009号条例第46条规定的宽限期,允许宽限期,该宽限期自生效之日起最迟六个月期满。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09年10月21日颁布的关于将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并废除第79/117/EEC和91/414/EEC号理事会指令的(EC)第1107/2009号法规;2011年5月25日颁布的关于实施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批准的活性物质清单的第1107/2009号条例的第540/2011号委员会实施条例(EU)(OJL153,11.6.2011,第1–186页);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08年12月16日颁布的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修订并废除第67/548/EEC和1999/45/EC号指令、以及修订第1907/2006号条例(EC)的(EC)1272/2008号条例,(OJL353,31.12.2008,第1页);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关于活性物质代森锰锌同行评审的结论。EFSA期刊2019;17(7):5755。DOI:10.2903/j.efsa.2019.5755。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0年第3季度
拟生效日期:自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后20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