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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404
通报标题:储水式电热水器法定检验法规修订提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储水式电热水器(C.C.C.:8516.10.00.00.9C);即热式、储水式和浸入式热水器(HS851610)。 HS:8516.1000 ICS:91.140.65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6/5 页 使用语言: 英语/汉语
通报日期:2020-02-18
内容概述:自1992年1月1日起,储水式电热水器须按照商品检验法由标准检验局(BSMI)进行强制检验。根据能源政策,BSMI提出要求储水式电热水器须符合CNS12623第10.7条“内胆容量测试”和第10.8条“每24小时标准待机损耗测试”,测量值(Est,24)应符合“储水式电热水器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要求”。通报措施的产品合格评定程序保持不变,即产品认证注册(RPC)或型式核准批次检验(TABI)。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商品检验法;•CNS60335-1(2014);•CNS60335-2-15(2014);•CNS12623(2014)第10.7条“内胆容量测试”和第10.8条“每24小时标准待机损耗测试”;•CNS13783-1(2013);•CNS13803(2003);•CNS15663(2013)第5条“含有标志”;•能源效率机构颁布的有关法规。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21/07/01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