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1400
通报标题:《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通报成员:中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 ICS:67.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0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19-12-04
内容概述:进口食用农产品在中国销售时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还应当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载明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保护环境[]质量要求[]消费者信息,标签[]与国际标准协调[]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未指明[]其他[]:
相关文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依据条例:[]2.9.2[]2.10.1[]5.6.2[X]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公布后6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