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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EU/688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修订执行法规(EU)No901/201关于将两轮和三轮及四轮摩托车型式核准程序模板调整为符合欧洲5级环境标准和欧洲5+级环境标准
通报成员:欧盟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两轮和三轮及四轮摩托车。 HS:8711,8712 ICS:43.14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3页+附录5页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9-10-28
内容概述:法规(EU)2019/129除其它修订外提出了对车载诊断(OBD)系统以及适用于测试类型I(冷启动后尾气排放)、测试类型IV(蒸发排放)和测试类型V(耐久性测试)的排放限值的新要求的交错实施。按照这一时间表,环境标准欧5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1阶段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随附的实施草案在管理型式核准模板中详细说明了哪些车辆符合第1阶段(称为“欧洲5”环境标准),哪些车辆符合第2阶段(称为“欧洲5+”环境标准),以便于型式核准过程,并允许国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识别。
目的和理由: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9/129根据(子)类别对L类车辆规定了实行欧5限值的交错时间表。因此,欧盟委员会现在通过本执行法规规定了行政规定,以促进在型式核准过程中和在道路上在适用日期之前识别符合新欧5要求的车辆。
相关文件:•2013年1月15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No168/2013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核准和市场监督(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3R0168&from=EN)•2019年1月1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9/129修订法规(EU)No168/2013关于两轮和三轮及四轮摩托车型式核准欧5标准的实施(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9R0129&from=EN)•2014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EU)No901/201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No168/2013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核准和市场监督管理要求(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4R0901&qid=1561726643941&from=EN)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0年1月
拟生效日期:2020年2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