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DN/123
通报标题:宗教事务部长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的草案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食品和饮料;传统药物和健康补充剂;医药产品;化妆品;化学产品;基因工程产品;服装、头饰和配件;家用电器;穆斯林礼拜设备;文具和办公设备;风险等级为A、B和C的医疗器械产品。 HS:9850 ICS:11.040.99,11.040,35.260,61.020,67.040,11.120.10,97.03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01 页 使用语言: 印度尼西亚语
通报日期:2019-10-14
内容概述:•本技术法规草案包括强制实施清真产品保证,特别是由清真保险机构或其它BPJPH清真机构颁发的清真证书所证明的产品。本草案包括不同过渡期的强制清真产品认证阶段产品过渡期a.食品和饮料产品2019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7日b.传统医学和健康补充剂2021年10月17日-2026年10月17日c.药品(免费药品或非处方药和限量免费药品)2021年10月17日-2029年10月17日d.处方药,不包括精神药物2021年10月17日-2034年10月17日e.化妆品、化学产品和基因工程产品2021年10月17日-2026年10月17日f.服装、头饰和配饰2021年10月17日-2026年10月17日g.家用电器、穆斯林礼拜设备、文具和办公设备2021年10月17日-2026年10月17日h.风险等级为A的医疗器械产品2021年10月17日-2026年10月17日i.风险等级为B的医疗器械产品2021年10月17日-2029年10月17日j.风险等级为C的医疗器械产品2021年10月17日-2034年10月17日k.非清真原料或非清真加工的药品、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由相关立法管理•截至2019年10月17日,没有清真证书的产品仍可以在印尼市场进入、分销和交易。产品必须有营销授权、商业许可证和/或进口许可证。
目的和理由:确保市场上流通的产品信息足以保证穆斯林消费者的清真完整性。作为一个穆斯林国家,我们努力为我们的公民提供一个可靠的系统,满足他们对清真产品保证的特殊要求;消费者信息、标签。
相关文件:•法案No.33/2014清真产品保证法•关于实施法案No.33/2014清真产品保证法的政府法规No.31/2019。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