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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VNM/152
通报标题:管制天然气贸易测量和质量的通知草案
通报成员:越南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石油及相关技术(ICS75)。 HS:2709,2710,2711 ICS:75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6 页 使用语言: 越南语
通报日期:2019-09-13
内容概述:本通知草案管制天然气贸易中的测量和质量,包括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和压缩天然气(CNG)以及气体制备机构的注册。本通知草案适用于:•天然气进口商和出口商;天然气贸易商;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时,提供气体进出口气港口租赁服务和气体运输工具的贸易商;加油站、供气站;液化石油气瓶零售店;制造和修理液化石油气瓶的贸易商;生产小型液化石油气瓶的贸易商;•负责计量、质量的国家管理机构以及参与天然气业务活动的其它国家机构、组织和个人。一般原则:•对于液化石油气,进口、生产、加工或混合气体的贸易商必须通报适用的标准,并按照国家液化石油气技术法规在上市流通前实施质量管理措施。•对于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进口、生产、加工或制备气体的贸易商必须在产品上市流通前公布适用标准,以确保在上市时气体质量符合适用标准。公布的标准符合标准与技术法规法案。•气体贸易商负责其自身分配系统中的气体计量和质量,并对属于贸易商分配系统中的交易商和组织、个人的测量和质量违规行为共同承担责任。
目的和理由:质量要求。
相关文件:•2006年6月29日越南标准与技术法规;•2007年11月21日越南产品和商品质量法案;•2011年11月11日越南计量法案;•2018年6月15日政府关于天然气贸易的政府法令No.87/2018/ND-CP;•2017年8月16日政府法令No.95/2017/ND-CP规定了科学技术部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19/10/
拟生效日期:批准之后45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