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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HA/549
通报标题:国税厅关于规定进口酒类质量标准的通报
通报成员:泰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酒精饮料(ICS:67.160.10)(HS2203,2204,2205,2206,2207,2208)。 HS:2203,2204,2205,2206,2207,2208 ICS:67.16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5/7 页 使用语言: 英语/泰语
通报日期:2019-06-18
内容概述:根据消费税法案B.E.2560(2017)第154(2)条的规定,以及经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No.2)B.E.2562修订的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B.E.2560第5(2)条和第8(4)条的规定,国税厅厅长颁布本通报,规定进口酒类的质量标准和测试方法,包括由葡萄、发酵酒和蒸馏酒制成的啤酒、葡萄酒和发泡酒。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相关文件:•消费税法案B.E.2560(2017)
依据条例:[]2.9.2[X]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2019/06/05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