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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588
通报标题:药品和医疗器械费用法令及修订和废除财政管理法案某些规定的法规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医疗器械产品;兽药(ICS:11.120,11.220)。 HS:3001.3002,3003,3004 ICS:11.220,11.1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90/8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19-06-04
内容概述:加拿大卫生部正在着手使其保健产品成本回收制度现代化。预算执行法案2017修订了食品和药品法案,为加拿大卫生部提供了新的授权,以建立一个灵活的成本回收系统,能够支持监管系统的交付和转型,同时保持透明度和问责制原则。财政管理法案适用的费用规定已被废除,新的费用规定是根据食品和药品法案制定的。加拿大卫生部已经利用新的授权来更新和修改现有的人类药品、兽药和医疗器械的费用,以更好地反映项目交付的成本。
目的和理由:本法规将修订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费用结构和成本回收框架,以确保加拿大卫生部拥有灵活的现代化系统,支持有效和反应迅速的服务交付,公平一致的项目资助方法,同时减轻加拿大纳税人的法律服务成本。
相关文件:•食品和药品法规:http://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c.r.c.,_c._870/index.html(英语)http://laws-lois.justice.gc.ca/fra/reglements/C.R.C.%2C_ch._870/index.html(法语)•医疗器械法规: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sor-98-282/(英语)https://laws-lois.justice.gc.ca/fra/reglements/DORS-98-282/(法语)•2019年5月29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第1795-1884和1987-1994页(英语和法语)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19/05/29
拟生效日期:2020/04/01
提意见截止日期:不适用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