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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374
通报标题:在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或容器上贴上标有“医药”、“药品”、“药用”、“药物”等字样和短语的标签(草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洗漱用品(ICS71.100.70)。 HS:9901 ICS:71.100.7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1 页 使用语言: 英语/汉语
通报日期:2019-04-24
内容概述: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对标有“医药”、“药物”、“药剂”等字样的化妆品提出标签要求。在法规草案中,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或容器需要额外贴上“该产品是没有医疗功效的化妆品”字样。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相关文件:化妆品卫生和安全法案。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20/05/02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