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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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KOR/303/Rev.1

通报标题: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两种产品(1项标准,韩语)

通报成员:韩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室内地板材料 HS:44 ICS:79.

通报文件的名称: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两种产品(1项标准,韩语)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12-03-19

内容概述:- 修改室内地板材料安全标准的类别和适用条款: - 将室内地板材料的类别从“安全和质量标志”修改成“自我监管安全确认”,并且增加木质地板材料- 聚氯乙烯(PVC)地板材料, 规定诸如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管理在PVC地板材料中其总含量如下:- 在温多(韩国地暖系统)PVC地板材料中,上部DEHP、DBP和BBP的总量不得超过1.5%,而下面部分不得超过5.0%。- 在除了温多之外的PVC地板材料中,上部的总含量不得超过3.0%,而下面部分不得超过10.0%。- PVC地板材料的涂层厚度应当超过0.015mm。 木质地板材料有害物质的最大排放率- 甲醛:0.12,甲苯:0.08,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40 (mg/m² h)

目的和理由:《基于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法案》第19.2条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公告No. 2011- 0007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12年3月,或稍后

拟生效日期:PVC地板材料:2012/07/26,或稍后;木质地板材料:2013/01/01,或稍后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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