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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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LTU/35

通报标题:立陶宛共和国酒精控制法草案No.I-857第18条修订案No.XIIIP-1575(3)

通报成员:立陶宛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酒精饮料(ICS67.160.10)。 HS:2208   ICS:67.16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 页 使用语言: 立陶宛语

通报日期:2019-02-07

内容概述:立陶宛共和国禁止出售:<<...->(4)装在容量超过0.2升容器中的酒精浓度超过6%的啤酒、发酵饮料、属于鸡尾酒组的酒精饮料,但装在玻璃、陶瓷、木制或金属容器中的此类饮料除外;(5)装在容量超过1升容器中的酒精浓度超过6%的啤酒、发酵饮料、属于鸡尾酒组的酒精饮料,但装在玻璃、陶瓷、木制或金属容器中的此类饮料除外;(6)装在玻璃和其它直接饮用容器中的酒精浓度超过22%的酒精饮料。

目的和理由:法规的目的是:法规的目的是通过有目的地限制销售酒精饮料来减少酒精饮料的供应,酒精饮料主要用于重度酒精饮用者/有害酒精使用者。法规的预期结果是此类酒精饮料的消失,这种饮料在重度酒精饮用者/有害酒精使用者中很流行(如烈性啤酒、塑料瓶中的葡萄酒、所谓的&ldquo;酸奶杯&rdquo;/&ldquo;一次性玻璃杯&rdquo;容器中的烈性酒精饮料),并且长期来看重度酒精饮用者/有害酒精使用者的饮酒量预计会下降。根据维尔纽斯大学经济学院于2017年公布的酒精消费研究[1],重度酒精饮用者往往更偏爱塑料容器中的廉价烈性啤酒或廉价强化水果酒,在生活在农村的重度酒精饮用者中特别流行。上述研究的目的是量化立陶宛的酒精消费习惯,确定消费量、酒精消费者的肖像以及与酒精消费相关的挑战。在2016年的研究中,在立陶宛城市和农村中采访了1113名15-70岁的立陶宛居民。另外还采访了51名社会风险家庭成员。与国家税务稽查局合作,还对立陶宛酒精饮料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该研究基于立陶宛地下酒精市场的研究结果。根据调查,在饮酒者中,3.7%的消费者每天或几乎每天饮酒,10.5%的人每周饮酒2-4次,17.2%的人每周饮酒1次,23%的人每月饮酒2-3次,其余的人每月饮酒1次或更少。根据调查,10%的酒精使用者消费了全国所有酒精消费量的37%(这清楚地表明了酒精控制措施以及其它减少有问题酒精消费者的综合措施应该针对的人群中有问题的部分)。根据国家税务稽查局的数据,烈性啤酒(超过6%)约占全国啤酒销量的25%,约占全国酒精销量的19%。根据市场研究公司尼尔森[2,3]公开提供的数据,在农村地区,大约一半的啤酒酒精含量超过6%。同时,正如已经公布的那样,农村地区烈性啤酒消费实际上并没有减少。所谓的&ldquo;酸奶杯&rdquo;/&ldquo;一次性玻璃杯&rdquo;产品非常便宜。0.1升塑料和玻璃容器的价格从1.35欧元到1.50欧元不等。专家强调,立陶宛减少酒精消费的措施需要采取行动,首先是针对那些每天饮酒并陶醉于塑料瓶中的廉价烈性啤酒和强化葡萄酒的人[2]。另一方面,向有害酒精使用者出售这种酒精饮料,从而向特别弱势群体出售这种酒精饮料是不道德的、不合乎逻辑的(而国家必须从州和市政预算中划拨资金用于治疗他们的依赖性和有害消费的后果(暴力、犯罪等)),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应该支持这一禁令,不再出售此类酒精饮料,这种饮料原则上更加伤害弱势群体,因此给国家带来了重大的社会经济负担。与世界卫生组织(WHO/EURO)和波罗的海地区的国家相比,立陶宛在高酒精消费方面面临着特殊挑战,这一事实也证明了本法规的合理性。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立陶宛的总酒精消费量(15岁以上人均纯酒精升数)在世卫组织/欧洲地区中是最高的国家之一(立陶宛排在摩尔多瓦之后名列第2):立陶宛15升;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平均9.8升,拉脱维亚12.9升,爱沙尼亚11.6升[4]。根据世界卫生组织[4],与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地区国家相比,立陶宛的重度间歇性饮酒率极高,立陶宛的酒精依赖率几乎是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地区平均值的1.5倍。根据欧盟委员会和经合组织出版物&ldquo;欧盟的健康状况。立陶宛。2017年国家健康概况&rdquo;[5]:&ldquo;立陶宛是欧盟酒精消费量最高的国家(比欧盟平均水平高50%),超过三分之一的男性经常大量饮酒&rdquo;。应当指出,拉脱维亚根据酒精浓度和容器容量限制出售酒精饮料的类似法规已经成功通报了欧盟委员会[6]。此外,该法律草案规定了相当长的过渡期(预计该法律草案将于2020年7月1日生效),这将使企业能够出售现有产品,及时调整与立陶宛在挑战酒精消费统计数据方面特别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与其它综合酒精控制和预防措施一起,解决该国特别敏感的公共健康问题。法规提案既没有对企业施加重大限制,也没有严重阻碍商品的自由流动,因为这类商品的市场份额对企业来说微不足道,而是朝着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发展方向迈出一步,与有目的地限制主要是针对重度酒精饮用者/有害酒精使用者的酒精饮料的目标相称,从长远来看,是为了减少酒精消费和保护社会中特别弱势群体(重度酒精饮用者/有害酒精使用者)的健康。[1]http://lsveikata.lt/aktualijos/alkoholio-vartojimo-tyrimas-10-proc-gerianciuju-isgeria-trecdali-salyje-suvartojamo-alkoholio-6483[2]https://www.delfi.lt/sveikata/sveikatos-naujienos/ekspertu-isvada-alkoholio-draudimai-turi-buti-nukreipti-visai-kita-kryptimi.d?id=74718166[3]https://www.delfi.lt/verslas/verslas/valstieciu-laukia-issukis-ar-isdris-imtis-aukso-gyslos.d?id=74871646[4]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274603/9789241565639-eng.pdf[5]http://www.euro.who.int/__data/assets/pdf_file/0010/355987/Health-Profile-Lithuania-Eng.pdf?ua=1[6]https://eng.lsm.lv/article/society/society/big-plastic-beer-bottles-banned-from-2020.a236084/

相关文件:&bull;立陶宛共和国酒精控制法:https://www.e-tar.lt/portal/lt/legalAct/TAR.9E5C5C16B6E6/rZQsifURuq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20/07/01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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