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352
通报标题:关于无线充电器法定检查要求的提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无线充电器;静电式变流器(HS850440)。 HS:8504.4000 ICS:33.060.99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3 页 使用语言: 英语/汉语
通报日期:2019-01-16
内容概述:无线充电器广泛用于平板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对这些产品的调查提出了过热、耐火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因使用此类产品而产生的相关危害并保护环境,标准检验局(BSMI)提出对无线充电器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性(EMC)和有害物质进行管理。检验标准为,安全标准CNS14336-1、电磁兼容性(EMC)标准CNS13438,和CNS15663第5条含有6种有害物质标志,包括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溴联苯醚(PBDE)。当无线充电器的主要工作频率低于30MHz时,也应符合CNS13803(2003)的磁场辐射要求。合格评定程序为产品认证注册(模型II型式测试+模型III符合型式声明)。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加强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商品检验法;•CNS13438(2006);•CNS14336-1(2010);•CNS15663(2013)第5条“含有标志”;•CNS13083(2003)磁场辐射要求。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20/01/01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