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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573
通报标题:给利益相关方的通知——总督令提案,修订受控药品和物质法案一揽表I和VI以及修订麻醉药品控制法规和前体控制法规一揽表,以捕获用于生产芬太尼和安非他明的额外物质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ANPP)(N-苯基-1-(2-苯基乙基)哌啶-4-胺),其盐类、衍生物和类似物及衍生物和类似物的盐类;•3,4-亚甲二氧基苯基-2-丙酮的衍生物和类似物,包括3-(1,3-苯并二氧杂环戊烯-5-基)-2-甲基环氧乙烷-2-羧酸甲酯(MMDMG);•1-苯基-2-丙酮的衍生物和类似物,包括2-甲基-3-苯基环氧乙烷-2-羧酸甲酯(BMK甘氨酸甲酯)和3-氧代-2-苯基丁酰胺(α-苯基乙酰乙酰胺-APAA);•去甲芬太尼的衍生物和类似物;•苄基芬太尼(N-(1-苄基哌啶-4-基)-N-苯基丙酰胺),其盐类、衍生物和类似物。 HS:2921 ICS:71.04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5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19-01-03
内容概述:加拿大卫生部通过在加拿大公报第I部分公布的通知,告知公众拟根据受控药品和物质法案及其法规控制某些化学品。
目的和理由:近年来,执法部门已将这些化学品确定为非法生产芬太尼和安非他明的前体。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有必要将这些化学品列入立法框架,以便执法部门能够对涉及这些物质的非法活动采取适当行动,并且加拿大卫生部可以根据需要管理这些物质的合法活动。
相关文件:•2018年12月15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4553-4557页(英语和法语)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加拿大卫生部将根据对此通知的回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
拟生效日期:2019年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3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