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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SGP/47
通报标题:附件1-公用事业(供水)(修订)法规草案2019-批准时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报
通报成员:新加坡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混合水龙头和阀门。国家关税税目(HS):8481.80.50。 HS:8481.8050 ICS:23.060.99,23.06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8-12-05
内容概述:2020年4月1日起,强制水效标签计划(WELS)中的恒温混合器现行测试标准将由BSEN1111(2017)第13.2条取代。注册强制WELS中的新型号恒温混合器的供应商目前需要根据BSEN1287(1999)第10条提交测试结果。为了让供应商和测试实验室准备新的测试标准,从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是过渡期,在此期间,供应商可以根据BSEN1287(1999)第10条或BSEN1111(2017)第13.2条提交测试报告,以注册他们的新恒温混合器型号。在2020年4月1日之前根据WELS注册的所有现有恒温混合器型号仍可继续供应,无需重新提交测试结果。
目的和理由:背景:新加坡于2009年7月1日提出给水配件的强制水效标签计划(WELS)。根据该计划,所有给水配件(包括恒温混合器)在新加坡销售或供应之前必须进行注册和标明提供水效等级的信息。从2020年4月1日起,现行测试标准(即BSEN1287(1999)的第10条),将被BSEN1111(2017)第13.2条替代,该条旨在测试与新加坡供水网络相关的压力条件下运行的混合器。这将加强恒温混合器的性能要求,从而提高产品安全性。随着这一变化,已经按照BSEN1111(2017)测试了恒温混合器型号的供应商在向PUB注册恒温混合器型号时,无需按照BSEN1287(1999)重新测试其产品。有关WELS的更多详情,请参阅PUB网站https://www.pub.gov.sg/wels
相关文件:公用事业(供水)(修订)法规草案2019(1页,英语)。批准时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报。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生效之前公布公告
拟生效日期:2019/04/01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