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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NZL/84
通报标题:最终报告:消费者知情权(食品原产国)法案
通报成员:新西兰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进口和国产水果、蔬菜、肉类、鱼类和海鲜,新鲜或冷冻、不超过最低限度加工;在新西兰销售的熏制猪肉;一般食品(ICS67.040)。 HS: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0208,0302,0303,0304,0305,0306,0307,0701,0702,0703,0704,0705,0706,0708,0709,0710,0811,0812 ICS:67.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3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8-09-19
内容概述:消费者知情权(食品原产国)法案将制定关于受管制食品原产国或原产地披露要求的法规。如果消费者知情权(食品原产国)法案获得通过并起草了法规,那么法规的内容也将在该阶段通报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受管制食品包括以下食品:1.1.水果、蔬菜、肉类、鱼类或海鲜中的1种1.新鲜(即使先前已经冷冻)或冷冻,不是风干、熏制或腌制;2.不超过最低限度加工(如切割、切碎、切片或表面处理);2.熏制猪肉;2.在零售点供应、提供或宣传,包括在网站上;3.非供应、提供或宣传1.通过以下方式立即消费:餐馆、自助餐厅、外卖店、食堂或类似餐饮服务场所;2.募捐活动;4.包装或未包装。食品需要贴上他们种植国家或地方的标签。如收获、捕获或饲养的地方,而不是包装、制造或加工的地方。法规将使某些食品排除在管辖食品的范围之外,对于这些食品遵守规定过于麻烦,或者无助于消费者做出知情的购买决定。有关食品的定义、对最低限度加工食品的含意以及如何披露要求(如通过标签或标志)等详情,将会在法案通过后制定的法规中规定。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旨在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受管制食品原产国准确信息的强制性标签系统,使他们能够做出知情的食品采购决定。
相关文件:•消费者知情权(食品原产地)法案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法案的拟批准日期未知。向消费者披露受管制食品原产国或原产地信息标准的法规,在法案生效后18个月内制定。
拟生效日期:消费者信息标准将在制定后6个月执行,并且在标准执行后18个月内不适用于冷冻食品。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8/11/19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