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6日 星期三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EU/582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苯氧喹啉,依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的法规(EC)No1107/2009及修订法规实施细则(EU)No540/2011

通报成员:欧盟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苯氧喹啉(杀虫剂活性物质) HS:3808.9119   ICS:65.10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5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8-07-05

内容概述:本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规定依照法规(EC)No1107/2009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苯氧喹啉。现已授权的含苯氧喹啉植物保护产品将从市场上撤销。不批准是基于该物质在欧盟作为杀虫剂活性物质使用依照法规(EC)No1107/2009做出的首次评估。该物质以前依照指令91/414/EEC被批准。本决议仅涉及该物质的上市,不影响杀虫剂最大残留(MRLs)。然而,不批准之后,将对最大残留(MRLs)采取单独措施。关于MRLs的后续措施将根据SPS程序通报。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保护环境。对于依照法规(EC)No1107/2009(涉及植物保护产品上市)批准的活性物质,必须证明该物质对人类健康、动物健康或环境无害。法规第4条列出了必须遵守以便通过批准的标准(附录II详细说明)。根据法规(EC)No1107/2009第11.2条,仅进行了有限的危害目标评估(法规(EC)No1107/2009附件II第3.7项)并不包括所有批准标准。在该物质的评估和同业评审过程中,确定了一些未完成的关注问题和领域。这些在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结论中做出详细说明。特别是,EFSA得出结论,苯氧喹啉是PBT物质和vPvB物质,因此根据法规(EC)No1107/2009附录II第3.7.2和3.7.3项不应批准。这些问题意味着苯氧喹啉不符合法规(EC)No1107/2009规定的批准标准,目前不能批准。现有授权必须撤销;欧盟成员国必须最迟在法规生效6个月内撤销现有包含苯氧喹啉的现有植物保护产品。考虑到符合法规(EC)No1107/2009第46条的宽限期,最迟生效后15个月到期。

相关文件:•2009年10月21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1107/2009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及撤销理事会指令79/117/EEC和91/414/EEC: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09R1107&qid=1437730988988&from=EN•2011年5月25日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EU)No540/2011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1107/2009关于批准的活性物质清单(OJL153,11.6.2011,p.1–186):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42928512004&uri=CELEX:32011R0540•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2018。对活性物质苯氧喹啉杀虫剂风险评估的同业评审结论。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杂志2018;16(1):5085,11pp.doi:10.2903/j.efsa.2018.5085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5085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18年4季度

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20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