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NZL/79
通报标题:现行法律要求修订提案可在设备能效(E3)决议法规影响声明-冷藏展示柜和存储柜中找到:http://www.energyrating.gov.au/news/decision-regulation-impact-statement-%E2%80%93-commercial-refrigeration
通报成员:新西兰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冷藏展示柜(RDC)和冷藏存储柜(RSC),统称为商业冷藏柜。-装有冷藏或冷冻装置的其他设备,用于存储及展示(包括柜、箱、展示台、陈列箱及类似品(HS841850)。商用制冷器具(ICS97.130.20)。 HS:841850 ICS:97.1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52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8-01-05
内容概述:法规影响声明公布了现行商业制冷设备法规要求修订提案的选项,并将选项4[1]的修订版本确定为首选方案,包括以下修订。请注意,这些措施是根据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设备能效(E3)计划制定的,供两国采用。法规范围变化法规范围被澄清,扩大到包括冷藏存储柜(以及冷藏展示柜),须经新西兰内阁批准。用于测量能量性能的测试方法的变化以下国际测试标准将从2019年4月开始被新西兰法规采用,有小的局部变化。这些将取代目前适用的本地测试标准(澳大利亚标准AS1731/2003第1至13部分-冷藏展示柜:•ISO23953冷藏展示柜,不包括有关饮料自动售货机的部分•EN16825专业使用的冷藏储存柜和柜台。分类、要求和测试条件,不包括鼓风柜、冷凝机组和冷却器有关的部分•EN16901冰激凌冰柜。分类、要求和测试条件•EN16838冷藏冰淇淋展示柜。分类、要求和测试条件修订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采用欧盟委员会计算商业冷藏柜能效的方法。这种方法涉及根据冷藏柜的工作温度将冷藏柜类型分组,并将MEPS等级应用于每个组,而不考虑冷藏柜的类型。这些将取代澳大利亚标准AS1731.14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中规定的现行要求从2019年12月1日起采用欧盟能效等级作为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MEPS等级:•欧洲2018等级将适用于冷藏储存柜•欧洲2017等级将适用于冷藏展示柜。使在线能源评级信息可用在线能源评级将在能源评级数据库上提供(在设备能效项目中维护)[2]。这些将使用注册过程中提供的产品信息自动计算,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成本。评级基于用于欧洲标签的评级系统,但转换为星级,如在当地销售的许多设备的能效等级标签上显示的星级,新西兰人也很熟悉。小批量生产商被视为符合要求:被视为符合要求将为小批量生产商创造一个更简单的合规途径,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合规成本,并使他们能够在市场上进行竞争。[1]也就是最初提供给公众咨询的修订版本。修订回应了业界对最初提案的反馈。[2]这保存了根据新西兰和澳大利亚MEPS和标签规定注册的产品信息。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环境。1.使标准和法规与新西兰的主要贸易伙伴、澳大利亚和国际标准保持一致。2.确保新西兰市场得到能源性能改善的技术产品,这将导致提高生产率和降低能源成本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3.确保消费者更好地了解用能产品,以便能够做出减少能源成本的知情决定。4.致力于新西兰能源战略2011-2021中的“有效利用能源”的政府首要任务。5.致力于2050年之前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减少30%的目标。
相关文件:设备能效(E3)决议法规影响声明-冷藏展示柜和存储柜(2017年11月,152页)可从此处下载:http://www.energyrating.gov.au/news/decision-regulation-impact-statement-%E2%80%93-commercial-refrigeration(参见第4条:选项,第46页)适用于新西兰的相关法规是能效(能源使用产品)法规2002(法规)。法规的当前版本(修订提案将编入,须经新西兰内阁批准)可从以下地址获取:http://www.legislation.govt.nz/regulation/public/2002/0009/latest/DLM108730.html?search=ts_act%40bill%40regulation%40deemedreg_energy+efficiency_resel_25_a&p=1#DLM108798根据法规目前适用的澳大利亚标准(参见第6条)可从SAI网站获取:https://infostore.saiglobal.com/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法律修订提案编入新西兰法规不早于2018年4月
拟生效日期:商业制冷MEPS要求在新西兰生效不早于2019年12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8/02/23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