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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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297

通报标题:卫生福利部颁布的公告(食品No.1061301241):“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草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包括植物、藻类在内的农产品,无论是新鲜、冷藏、冷冻、油炸以及其它方法加工,其它食品和盒装食品。 HS:2106.9090   ICS:67.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9/7 页 使用语言: 英语/汉语

通报日期:2017-11-30

内容概述: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9条,卫生福利部(MOHW)规定指定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以追踪来源和流通路线。自2014年起,MOHW已指定了22个类别的食品企业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基于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考虑,本修订草案新增加了3个类别(即包括植物、藻类在内的农产品,无论是新鲜、冷藏、冷冻、油炸以及其它方法加工,其它食品和盒装食品)的食品企业建立食品追溯制度。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相关文件:(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2)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实施细则;(3)食品及相关产品追溯制度管理法;(4)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卫生福利部颁布的公告(食品No.1051304597))。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18年1月1日、2019年1月1日或2021年1月1日,取决于食品企业的类别和规模。详细信息,参见附件。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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