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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ZAF/223
通报标题:废物进出口控制法规提案
通报成员:南非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所有废物。 HS: ICS:13.030.01,13.03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1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7-11-29
内容概述:根据与国家环境管理:废物法案2008(法案No.59/2008)第73条一起解读的第69(1)(j)条制定的废物进出口控制法规。法规包括以下8章:第1章:法规的定义和目的第2章:禁止第3章:通报第4章:同意进口、出口和过境第5章:过境、进口或出口要求第6章:再进口或退回第7章:记录保存第8章:一般事项。
目的和理由:其它;法规的目的是建立废物进出口和转运的程序和控制制度。1989年3月22日瑞士巴塞尔全权代表会议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越境转移巴塞尔公约。巴塞尔公约的总体目标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有害废物的不利影响。适用范围包括根据其来源和/或组成及其特征以及“其它废物”(生活垃圾和焚烧炉灰)定义为“危险废物”的各种废物。公约要求各缔约方具备确保公约规定得以执行和公约目标得以实现的法律和管理框架。目前,南非与其它国家之间的废物跨界流动是由南非税务局(SARS)、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和环境部(DEA)通过国际贸易管理法案(法案71/2002)(ITA法案)合作管理的。南非、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和国际贸易伙伴之间有几个废物流。大部分这种贸易是有益的,促进废物资源的再利用、循环、回收,并提供处理选择。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之间的废物越境转移也可能是有害的,例如,在非法进口废物的情况下,或国家在现有的再利用、循环、回收系统需要原材料的情况下,国家没有必要的技术来管理整个废物流的情况下,或接受的物品接近寿命周期在短时间内变成废物的情况下。大量废物来自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和某些与南非签署协定的国家,其它一些废物非法进入南非,因为这些废物的SARSSIC(特定工业代码)是错误的。错误代码或非法进入南非的废物可能无法妥善管理,最终将被排放到环境中。这些挑战影响到环境部,因为没有成熟的法律就很难执行巴塞尔公约。南非没有关于废物进出口的法律,使得公约难以执行,并且公众和行业无法可依。因此,影响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一般公众权利。全球和当地产生的废物数量在过去20年里大量增加,如果没有措施来控制这些废物的流动,可能会导致大量废物被倾倒在国内。如果把废物倾倒在国内,清理环境和处理非法倾倒废物者的成本负担会过高。随着法律的制定,这些措施有助于创造就业机会,因为可以引导国内废物处理至实施废物管理层次,废物部门通过再利用、循环和回收创造就业机会。
相关文件:•南非宪法1996(法案No.108/1996)•控制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越境转移巴塞尔公约•国家环境管理:废物法案2008(法案No.59/2008)•国际贸易管理法案2002(法案71/2002)•进口许可通报G/LIC/N/1/ZAF/1
依据条例:[]2.9.2[X]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环境部长签署之后(2018年初)
拟生效日期:环境部长签署之后6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