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KOR/738
通报标题:修订韩国机动车及零部件安全与性能法规。
通报成员:韩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HS:87.02,87.03,87.04,87.05 ICS:4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51 页 使用语言: 韩国语
通报日期:2017-11-21
内容概述:将作出以下修订:扩大LDWS和AEBS的安装对象(第14-2条和第15-3条):扩大先进的机动车安全装置-车道偏离警告系统(LDWS)和先进紧急制动系统(AEBS)-的安装对象至所有11人以上的乘用车和总重(GVW)3.5吨以上的所有商用车。使韩国安全与性能法规和联合国法规保持一致(第38条、第38-3条、第39-2条、第40-3条、第47~49条、第53-2条、第53-3条、第75~80条、第82条、第5-17~5-23条、表5-32~5-36、表6-3~6-18、表6-21~6-28、表6-30~6-32、表16):提高车辆照明和灯光信号系统安全标准(联合国法规No.4、6、7、19、23、37、38、48、53、73、77、87、91、98、99、112、119、123、128)和安全带(联合国法规No.16)。扩大后方行人安全装置的安装对象(第53‑2条):将后方行人安全装置的安装对象从重型商用车辆扩大到所有车辆,以避免行人事故。提出了静音道路运输车辆的声学汽车警报系统(AVAS)规定(第1条第64款、第53-3条、表6-33):对静音道路运输车辆(如电动车、混合动力电动车和燃料电池电动车)提出了新的声学车辆告警系统(AVAS)规定,以避免行人事故。
目的和理由:通过引入新的安全规定改进和更新现行体系,防止严重交通事故,并通过扩大AEBS和LDWS等先进安全设备的强制安装对象,使国内机动车安全与性能法规和联合国法规保持一致,实施最新的照明和灯光信号系统以及机动车安全带条款。
相关文件:国土基础设施与交通部(MOLIT)公告No2017-1451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2018年2月之后
拟生效日期:2018年2月之后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