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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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JPN/565

通报标题:移动式起重机制造规范修订案。

通报成员:日本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移动式起重机(劳动安全卫生法实施令第12条第4项(内阁法令No.318/1972,以下称为“法令”),HS:84.26)。起重机(法令第12条第3项,HS:84.26)。电梯(法令第12条第6项,HS:84.26)。吊船(法令第12条第8项,HS:84.26)。起重机或移动式起重机过载断路装置(法令第14-2条第4项,HS:84.31)。 HS:8426,8431   ICS:53.02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7-09-04

内容概述:移动式起重机制造规范修订案(厚生劳动省通报No.135/1995),目的在于以下第1至5条。吊船制造规范修订案(厚生劳动省通报No.26/1994)和起重机制造规范修订案(厚生劳动省通报No.134/1995),目的在于以下第3至5条。电梯制造规范修订案(厚生劳动省通报No.91/1993),目的在于以下第4至5条。起重机或移动式起重机过载断路装置制造规范修订案(厚生劳动省通报No.57/1972),目的在于以下第5条。修订内容:(1)除容许应力法外,移动式起重机允许极限状态法设计;并修订了移动式起重机的正向稳定性标准,使其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2)有效负载小于3t的移动式起重机,即使安装了负载表,也必须安装过载断路装置。(3)允许除钻孔以外无裂纹或毛刺的任何穿孔方法。(4)符合国际标准的特殊结构或构造的机械从本制造规范中免除,如果劳动标准局局长确保与规范保持同等的安全性。(5)与日本相关工业标准的最新修订保持一致。

目的和理由:防止移动式起重机引起的职业事故。

相关文件:劳动安全卫生法。修订案批准时公布在官方公报。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17年12月(计划)

拟生效日期:2017年12月(计划)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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