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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531
通报标题:有线窗帘。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有线窗帘(可以包括消费品(不包括食品、治疗或化妆用品))(ICS:97.020,97.140,97.190,97.200)。 HS: ICS:97.020,97.140,97.190,97.20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9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17-08-25
内容概述:依照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制定的现行有线窗帘产品法规将被撤销,以未参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施工、性能、标签和其它信息要求的法规提案代替。法规提案将限制可触及绳索的长度和可能形成的绳圈尺寸,以消除窒息危险。法规提案要求,可触及绳索必须短到不能套住1岁儿童的的脖子(即长度不超过22厘米)或不能形成套住1岁儿童头部的圈套(即周长不超过44厘米)。不可触及绳索必须在产品的整个使用期内保持不可触及。除上述限制之外,法规提案要求在产品、包装、说明和相关广告的警告中告知上述规定的危险和规范,并附有产生危险产品必须立即撤销的说明。
目的和理由:本法规提案的目的是消除窒息危险,并通过规定所有细分市场的施工、性能、标签和其它信息要求,减少与有线窗帘相关的窒息死亡率。
相关文件:2017年6月17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2626-2654页(英语和法语)
依据条例:[]2.9.2[X]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未声明
拟生效日期:法规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之日的第6个月的同一日生效,如果第6个月内无该日,则在该月最后一天生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7/10/21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