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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1209
通报标题:《进口食品随附证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通报成员:中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食品(包含HS编码0308中部分产品) HS:02,0302-0307,04,0504,0507-0511,0712-0713,0813,0902-0910,1210-1211,130213,1501-1503,1506,16,17,1801,1803-1806,19,2001-2009,2101-2106,22 ICS:67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17-06-19
内容概述:本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为有效保证输华食品质量安全,实现中国进口食品监管与输华食品国家(地区)主管部门的有效衔接,要求输华食品的进口商在输华食品进口时,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提交该批货物随附的出口国家(地区)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指定机构出具的输华食品证书,以证明该批输华食品来自出口国主管机构监管的企业,产品适合人类食用。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2017年10月1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