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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PHL/197
通报标题:部颁行政命令No.17-02/2017新的标准PNS07:2005和PNS63:2006管辖的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混合水硬水泥强制认证指南。
通报成员:菲律宾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ICS:91.100.101.标准PNS07:2005管辖的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规范2.标准PNS63:2006管辖的火山灰混合水硬水泥-火山灰混合水硬水泥-规范 HS:25 ICS:91.10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9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7-04-24
内容概述:根据本部颁命令,只有持有有效菲律宾标准(PS)质量和/或安全认证标志许可的外国水泥制造厂的水泥才允许进口到菲律宾。除在菲律宾经营综合水泥厂的水泥企业外,所有进口水泥必须经过进口商品报关(ICC)。
目的和理由:这符合菲律宾根据地震情况(包括在保和省和苏里高市造成基础设施和新建筑物损坏的地震)及时修订关于水泥的部颁行政命令(DAO)的努力。本部颁行政命令(DAO)将成为为安全、追溯和问责目的新的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混合水硬水泥强制认证指南。
相关文件:•菲律宾宪法第XVI条第9节•共和国法案No.4109•共和国法案No.7394•行政命令No.101/1967•行政命令No.913/1983•行政命令No.292•行政法典1987第4册第X编第10(4)节•贸易与工业部(DTI)法令2:2007•贸易与工业部(DTI)法令4:2008•贸易与工业部(DTI)法令5:2008•G/TBT/N/PHL/190
依据条例:[]2.9.2[X]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17/04/12
拟生效日期:2017/04/12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