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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268
通报标题:根据车辆安全检测基准发布公告。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牵引车、拖拉机(品目87.09的牵引车除外)(HS8701);客运机动车辆,10座及以上(包括驾驶座)(HS8702);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品目87.02的货品除外),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HS8703);货运机动车辆(HS:8704),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例如,抢修车、起重车、救火车、混凝土搅拌车、道路清洁车、喷洒车、流动工场车及流动放射线检查车,但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车辆除外(HS8705);摩托车(包括助力车)及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不论有无跨斗;跨斗摩托车(HS8711)。 HS:87 ICS:43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8 页 使用语言: 汉语和英语
通报日期:2017-04-13
内容概述:交通部(MOTC)拟通过增加以下14项要求修订车辆安全检测基准,确保车辆安全。主要要求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法规保持一致。1.安静的公路运输系统;2.氢燃料车辆的氢压缩储存系统;3.LED;4.重型车辆和长车型的后标志牌;5.手控装置、信号装置和指标装置的位置和标识;6.限速装置;7.车道偏离警告系统;8.外部突出物;9.动态制动;10.日间行车灯;11.前侧外部突出物;12.先进紧急制动系统;13.防抱死制动系统;14.驾驶视觉辅助系统。各项要求适用范围请参阅附带文件。
目的和理由:加强车辆安全和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车辆安全检测基准,UNECER138,R134,R128,R70,R121,R89,R130,R26,R13,R87,R61,R131。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各项要求有所不同,参见附带文件。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