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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DN/114
通报标题: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法令草案,关于执行电机设备最低能源性能标准及包括节能标签。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两相电机:1.0.375kW≤0.75kW(HS8501.51)2.>0,75kW≤0.75kW(HS8501.52).输出不超过750W(HS850151),输出750W至75kW(HS850152)。 HS:850151,850152 ICS:29.16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1 页 使用语言: 印尼语
通报日期:2017-04-06
内容概述:本法规要求生产、进口和交易电机设备的工业企业必须实施SNIIEC60335-2-40-2009、SNIISO/IEC17067:2013和SNIIEC60034-2-1:2013,必须具备由印尼国家认可机构(KAN)或其它APLAC/ILACMRA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节能认证(SHE)标志。
目的和理由:1.加强消费者及人员保护,提高用电设备质量2.促进家用电气设备安全
相关文件:1.能源法案No.30/20072.电力法案No.30/20093.政府法规No.70/2009关于节能4.政府法规No.102/2000关于国家标准化5.SNI04-6958-2003:家用及类似用电设备-能效标志标签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批准之后8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