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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520

通报标题:修订重型车辆与发动机温室气体排放法规及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制定的其它法规的提案。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重型道路车辆和发动机及拖车(ICS:13.040,43.060,43.080,43.160)。 HS:86   ICS:43.160,43.080,43.060,13.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46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17-03-22

内容概述:温室气体排放正在加剧与长期气候变化相关的全球变暖趋势。2014年,重型道路车辆是加拿大温室气体(GHG)排放来源总量的8%。这些车辆在加拿大排放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至2014年期间翻了一倍,每年二氧化碳当量(CO2e)从28兆吨(Mt)增加到56兆吨。2013年,加拿大开始控制重型道路车辆温室气体排放量;然而,没有增加措施,货运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其中大部分来自重型车辆)预计将继续增加,2030年前将超过客运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2014年10月,加拿大公报第I部分公布了意向公告(通报G/TBT/N/CAN/431),宣布加拿大政府拟制定标准,进一步减少重型车辆与发动机温室气体排放,与美国标准保持一致。本修订提案的目的是通过制定更严格的排放标准进一步减少加拿大新的重型道路车辆、发动机和拖车的温室气体排放,使加拿大民众和环境免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此外,修订提案旨在维护加拿大-美国关于重型车辆、发动机和拖车温室气体排放的共同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在加拿大和美国市场运营整体法律负担。修订重型车辆与发动机温室气体排放法规及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制定的其它法规的提案(修订提案)将对2021年以后型号的重型道路车辆和发动机制定更严格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此外,修订提案将对2018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公路运输牵引车的拖车制定新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从2018年型号的拖车开始。重型车辆、发动机和拖车的这些排放标准每三个型号年增加严格性,至2027年型号,并在此后保持完全严格。修订提案还修订了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制定的2个其它法规,以确保与现有的道路车辆和发动机排放法规保持一致。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相关文件:2017年3月4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906-1051页(英语和法语)重型车辆与发动机温室气体排放法规:2013年3月13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通报G/TBT/N/CAN/363/Add.1)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本法规在注册(待定)后第6个月的同一日生效,如果第6个月内无相同日期,则在该月最后一天生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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