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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511
通报标题:含铅消费产品法规。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3岁至14岁以下儿童在学习或玩耍(玩具)使用的产品;•儿童服装和配件;•促进4岁以下儿童的放松、睡眠、卫生、携带或运输的产品。ICS:77.120,97.120HS: HS:9820,9501,9502,9503 ICS:97.120,77.1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1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17-01-04
内容概述:含铅(接触嘴部)消费产品法规对下列商品规定了总铅90毫克/公斤的限制:•除了厨房用具以外,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与用户嘴部接触的产品,如饮料吸管、饮用水喷嘴、运动器械吹嘴和乐器吹嘴;,•用于3岁以下儿童学习或玩耍(玩具)的产品;含铅消费产品法规将扩大含铅(接触嘴部)消费产品法规规定的90毫克/公斤的限制,以包括本通报第4项所列的附加产品类别。为反映增加的法律范围,含铅消费产品法规将撤销并取代含铅(接触嘴部)消费产品法规。
目的和理由:本法律修订提案的目的在于加强儿童保护,避免可能接触到产品中的铅。
相关文件:2016年12月3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Vol.150、No.49第3907至3927页(英语和法语)。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未声明
拟生效日期:法规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后第6个月与公布日期相同的一天生效,如果第6个月没有相同日期,则该月最后一天生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7/02/17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