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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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HA/491

通报标题:标签委员会通报草案No.…(B.E.…)“摩托车是受到标签管制的产品”。

通报成员:泰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摩托车(包括助力车)及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不论有无跨斗;跨斗摩托车。摩托车和助力车。 HS:8711   ICS:43.14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 页 使用语言: 泰语

通报日期:2016-11-28

内容概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OCPB)提出标签委员会通报草案No.…(B.E.…):摩托车是受到标签管制的产品,定义和内容如下:1.“摩托车”指引擎驱动、电动或其它动力驱动的2轮或3轮跨斗车辆。包括带发动机的自行车;2.摩托车标签必须包含以下内容:3.警告文字“不戴头盔可能导致死亡或残疾。不得让脚踏不到踏板的孩子驾驶摩托车”;4.警告文字的字体不得小于5mm,与摩托车手册背景颜色对比鲜明。警告文字还应以永久和易读的方式显示在摩托车的油箱或其它使用者能够明显看到和读到的部位。

目的和理由:安全和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1.消费者保护法B.E.2522第30和31条;2.标签委员会通报第1至3条:受标签管制的标签特性参数B.E.2541(1998),9月23日,B.E.2541(1998)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满120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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