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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245
通报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幼儿自行车(参见附件)。自行车及其它非机动脚踏车(包括运货三轮脚踏车)。ICS:HS:8712 HS:8712 ICS:43.15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1 页 使用语言: 英语/汉语
通报日期:2016-09-01
内容概述:幼儿自行车自2011年10月1日起须经标准检验局(BSMI)按照商品检验法强制检验。涉及邻苯二甲酸盐的检验标准,标准检验局(BSMI)拟使用CNS15503代替目前的CNS4797,限制6种邻苯二甲酸盐扩大到包括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和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提出总数8种邻苯二甲酸盐(DMP、DEP、DEHP、DBP、BBP、DINP、DIDP和DNOP)不得超过0.1%。改变还包括产品描述修订。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安全。
相关文件:商品检验法,CNS14976,CNS15503和CNS15138-1。
依据条例:[X]2.9.2[]2.10.1[X]5.6.2[]5.7.1
拟批准日期:2017/01/01
拟生效日期:2017/01/01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