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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391/Rev.1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通报成员:中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轻型汽车 HS:87 ICS:4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2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16-09-30
内容概述:本部分规定了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本标准第4-6章为强制性的。本部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车辆,不适用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及仅可燃用其他单燃料的车辆。与上一版本相比增加了与限值对比情况的说明以及连续比较信息,同时变更了标识外观样式。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