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 星期六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391/Rev.1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通报成员:中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轻型汽车 HS:87   ICS:4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2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16-09-30

内容概述:本部分规定了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本标准第4-6章为强制性的。本部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车辆,不适用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及仅可燃用其他单燃料的车辆。与上一版本相比增加了与限值对比情况的说明以及连续比较信息,同时变更了标识外观样式。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