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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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HA/435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草案“婴幼儿奶瓶和液态奶容器”

通报成员:泰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婴幼儿奶瓶和液态奶容器 HS:9821 ICS:97.190;55.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草案“婴幼儿奶瓶和液态奶容器” 页数: 6 页 使用语言: 泰语

通报日期:2014-03-27

内容概述: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No.117 B.E. 2532(1989)“奶瓶”由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婴幼儿奶瓶和液态奶容器”代替。MOPH通报草案拟定修订以下奶瓶相关措施:1.MOPH通报草案应适用于:-奶瓶及其部件(防护盖、奶嘴、锁环及密封垫);-婴幼儿液态奶容器(重复及一次性使用容器);2.规定允许用于制作婴幼儿奶瓶及液态奶容器的材料清单。3.规定婴幼儿奶瓶、部件及液态奶容器一般要求。4.规定用于制作婴幼儿奶瓶、部件和液态奶容器的材料物质具体要求。5.本通报生效之前批准销售的奶瓶自通报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允许销售。本MOPH通报在泰国皇家官方公报上公布后180天生效。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欧盟委员会2011年1月14日法规(EU) No 10/2011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欧盟委员会指令93/11/EEC关于人造橡胶或橡胶奶嘴和奶头释放的N-亚硝胺和N-亚硝基物质,1993年3月15日;-欧洲标准EN 14350-2:2004儿童用护理用品-饮水设备-第2部分:化学要求和试验;-厚生劳动省: 第370号通报(1959年): 第416号修订版(2008年)。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规范和标准(护理容器用橡胶);-日本工业标准: JIS T 9112:1997奶瓶。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在官方公报上通报之后180天

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通报之后180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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