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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1019
通报标题:关于调整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HS:33 ICS:71.100.70
通报文件的名称:关于调整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页数: 2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14-02-04
内容概述:在现行化妆品法规的制度框架下,将化妆品新原料公告批准形式调整为批件批准形式。批件有效期四年,有效期届满批件自动失效。获得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企业应当履行新原料获批后使用情况的安全风险监测及报告义务。批件有效期届满,结合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符合要求的,该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管理。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相关文件:无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14年4月1日
拟生效日期:2014年4月1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4年3月15日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