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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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USA/791/Add.2

通报标题:补遗

通报成员:美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2710 ICS:13.020;75.160

通报文件的名称:补遗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3-08-20

内容概述:标题:燃料和燃料添加剂法规;2013年的可再生燃料标准机构:环保署(EPA) 作用:最终规则 摘要:根据《清洁空气法案》第211(o)项,要求环保署(EPA)每年11月份制定下一年的可再生燃料百分比标准。现今的行动规定了适用于2013年生产或进口的所有汽油和柴油机动车辆的纤维素生物燃料、生物质柴油、先进生物燃料,以及可再生燃料的年度百分比标准。总之,该标准旨在确保使用法令中规定的适用于国家的可再生燃料量。对于纤维素生物燃料,该法令规定了环保署必须预测生产量,并且如果其低于法案中规定的适当量,必须根据该预测量的纤维素生物燃料标准。今天环保署最终定下了2013年纤维素生物燃料的量低于法案中规定的适用量。基于其符合性用途可再生燃料可用性的评定,环保署同样还将2013年先进的生物燃料和总的可再生燃料适用量维持在法定水平。 日期:本最终规则于2013年8月15日生效。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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