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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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otif.00/485

通报标题:牙买加标准草案对商品标签的规定:啤酒厂产品(啤酒、烈性啤酒、啤酒与柠檬汽水混合饮料和麦芽酒)的标签。

通报成员:牙买加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啤酒厂产品-啤酒、烈性啤酒、啤酒与柠檬汽水混合饮料和麦芽酒。 HS: ICS:67.16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牙买加标准草案对商品标签的规定:啤酒厂产品(啤酒、烈性啤酒、啤酒与柠檬汽水混合饮料和麦芽酒)的标签。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00-10-09

内容概述:本标准规定:准备在牙买加市场销售的啤酒厂产品,不包括通用名称下出售的饮料,即不是由谷类所制出的但却冠以“啤酒”和“浓啤酒”字样的要求。(如,姜啤酒、姜麦啤酒、根菜啤酒等)

目的和理由:确保这些产品的标签能够满足法规制定组织的要求,并提供给消费者决定购买所必需的信息。

相关文件:标准的公告将公布在牙买加政府公报补充-公告、规则和法规中。当批准后,文件将以牙买加国家标准形式公布,并供出售。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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