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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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127

通报标题:管理食品服务场所用牛肉和牛可食用内脏原产地标签的法规草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适合于食品服务场所的含有牛肉和牛可食用内脏的餐食 HS:16 ICS:67.

通报文件的名称:管理食品服务场所用牛肉和牛可食用内脏原产地标签的法规草案 页数: 2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12-08-29

内容概述:所有包含牛肉和牛可食用内脏的餐食应当标示牛肉和牛可食用内脏的原产地或具有相同含义的字母。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在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消费者提供明确的识别信息,管理食品服务业主必须标示牛肉和牛可食用内脏的原产地或具有相同含义的字母。一些希望选择无兽药的牛肉或牛可食用内脏的消费者,可以利用食品标签中的信息通过自己挑选选择产品。

相关文件:《食品卫生管理法案》

依据条例:[ ]2.9.2 [X]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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