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BHR/282
通报标题:瓶装天然矿泉水(15页,阿拉伯语,9页,英语)
通报成员:巴林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瓶装天然矿泉水 HS:2201 ICS:67.16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瓶装天然矿泉水(15页,阿拉伯语,9页,英语)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12-08-31
内容概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瓶装天然矿泉水”第8.1和9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其规定如下:1. 在包装中使用的容器应当是由非危险、清洁、已灭菌,且应当不会导致天然矿泉水的味道、气味和颜色特征任何不良变化的材料制成,并且应当遵守海湾标准GSO (839)“食品包装 –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已经规定的要求;2.容器应当是全新,以前未使用过,并且应当没有不同的加工缺陷的。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相关文件:-GSO“瓶装天然矿泉水”;-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108/1981,2001年、1997年、2008年修订版,2011年修正案“天然矿泉水”。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