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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HA/44
通报标题:No.6B.E.2544(2001)金饰标识要求的商标委员会的声明
通报成员:泰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珠宝 HS: ICS:39.060
通报文件的名称:No.6 B.E.2544(2001)金饰标识要求的商标委员会的声明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泰语
通报日期:2001-08-28
内容概述:关于金饰标识要求的调整。声明:- 撤销日期为11月1日No.50 B.E.2533(1990)的No.50 B.E.2533(1990)金饰、雕琢宝石和成形的雕琢宝石的标识要求的商标委员会的声明。- 关于标志的要求包含如下信息:(1) 金饰种类,进口到泰国准备销售的金饰标识应当包含产地的国别。(2) 视情况而定,产地和进口商的注册商标的名称和地址。(3) 金饰纯度(以K或 %为记号的克拉或百分数)。(4) 以g为记号的金饰重量。(5) 泰国币价格和其他国家货币价格。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通过后将刊登在政府公报上,日期为2001年4月10日的特刊第34部分,118卷。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1/04/02
拟生效日期:2001/07/01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