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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23
通报标题:关于柴油中所含硫的提议的规定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柴油 HS: ICS:75.160
通报文件的名称:关于柴油中所含硫的提议的规定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01-12-21
内容概述:为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第139部分的目的:- 生产的或进口的用于公路机车的柴油中硫的浓度在2006年5月31日之前不得超过每千克500毫克,在2006年5月31日之后不得超过每千克15毫克。- 出售的用于公路机车的柴油中硫的浓度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不得超过每千克500毫克,在2006年8月31日之后不得超过每千克15毫克。- 在北部供应区出售的用于公路机车的柴油中硫的浓度在2007年8月31日之前不得超过每千克500毫克,在2007年8月31日之后不得超过每千克15毫克。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相关文件:不详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不详
拟生效日期:不详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2/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