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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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KOR/34

通报标题:适于食用酒精饮料标签的代表令的通报

通报成员:韩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酒精、酒精饮料、葡萄酒、啤酒等 HS: ICS:67.16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适于食用酒精饮料标签的代表令的通报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韩语

通报日期:2002-04-11

内容概述:适于食用酒精饮料标签的代表令的通报用于地方酒精饮料产品和进口产品的标签必须区分为家庭使用、折扣店和免税店等。.地方酒精饮料产品- 用途分类必须在主要标签中指明。- 用于家庭和折扣店的酒精饮料必须标志为“家庭使用”或“折扣店使用”,采用白字绿底或暗蓝底色。或者采用易与主标签底色和包装箱颜色明显区分的颜色印刷。- 用于家庭和折扣店的酒精饮料必须在主标签或附加标签上注明如下警告:“不许在饭店和酒吧中销售”。进口酒精饮料产品- 必须在主标签或附加标签中注明用途分类。- 所有其它

目的和理由:制定酒精饮料配额贸易的法令。

相关文件:国家税务局通报No 2002-11 (27.2.2002)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2/7

拟生效日期:2002/7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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