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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5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肥料中砷、镉、铅、铬、汞限量》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1 硫酸铵2 尿素3 涂层尿素4 硝酸铵5 多孔粒状硝酸铵6 氯化铵7 小联碱农业氯化铵8 农业用碳酸氢铵9 液体无水氨10 氰氨化钙11 过磷酸钙12 钙镁磷肥13 钙镁磷钾肥14 粒状重过磷酸钙15 肥料级磷酸氢钙16 氯化钾17 农业用硫酸钾18 磷酸一铵19 磷酸二铵20 硝酸磷肥21 磷酸二氢钾22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23 农业用硫酸锌24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HS:3101,3102,3103,3104,3105 ICS:65.080
通报文件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肥料中砷、镉、铅、铬、汞限量》 页数: 11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2-07-25
内容概述:《肥料中砷、镉、铅、铬、汞限量》国家标准规定了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肥料。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的含量应符合下表要求:项目 指标 %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 ≤ 0.0050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 ≤ 0.0008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 ≤ 0.0150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
目的和理由: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的存在对土壤环境造成了污染,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人畜的健康造成了直接的危害。
相关文件: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公告,文号待定。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2年9月30日
拟生效日期:2003年4月1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2年9月20日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