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ZE/60
通报标题:政府命令草案规定:用气体燃料燃烧的设备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用气体燃料燃烧的设备 HS: ICS:97.10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政府命令草案规定:用气体燃料燃烧的设备 页数: 22 页 使用语言: 捷克语
通报日期:2002-08-21
内容概述:此草案的目的是在捷克共和国加入欧共体之后应达到充分与EC法律相容。特别是关心术语的变化,以及用CE标记贴到产品上和发表EC合格声明以代替合格声明的这一变化。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由理事会指令93/68/EEC修订理事会指令90/396/EEC;关于产品技术要求的N0.22/1997 Coll.法案由N0.177/1997 Coll.政府令所修订。此政府令规定了用气体燃料燃烧的设备的技术要求,它由287/2000Coll.政府令所修订。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2/10
拟生效日期:捷克加入欧共体协议生效之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2/09/16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