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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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18

通报标题:《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进口旧机电产品 HS:73,74,75,78,79,80,84,85,86,87,88,89,90,95 ICS:99.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页数: 6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3-04-25

内容概述:本办法规定了国家允许进口的、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旧机电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预检验、口岸报检和查验、到货检验等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原则要求。

目的和理由: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确保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项目符合国家有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X]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2年12月31日

拟生效日期:2003年8月1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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