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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371
通报标题:修订《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3的命令提案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杀虫剂 HS:9802;38 ICS:13.020;65.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修订《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3的命令提案 页数: 5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12-10-15
内容概述:针对化学品和杀虫剂国际贸易,加拿大已承诺分担责任和开展合作。《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目录3中的出口控制列表(ECL)及相关的法规有助于加拿大履行其国际义务。修订《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3的本命令提案(下称“命令”)将已经增加到鹿特丹公约附件III中的杀虫剂硫丹增加到出口控制列表第2部分中。依照国际协定,第2部分包括要求通知或同意出口的物质。这些物质属于鹿特丹公约事先知情同意程序。该物质硫丹目前不是在加拿大生产的,但其是作为一种杀虫剂进口的。然而,在加拿大硫丹的使用不迟于2017年1月1日将逐步淘汰。将硫丹增加到ECL中是确保加拿大继续遵守根据鹿特丹公约的国际义务的有效方法。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相关文件:2012年9月29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2749-2753页(英语和法语)2011年8月,出口控制列表上的物质出口法规提案公布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G/TBTN/CAN/343)中。此新文件将合并、修订,以及精简出口控制列表通知法规(ECLN法规)和根据鹿特丹公约的物质出口法规(ESURC法规),并且将采用新的规定使加拿大能够更有效的履行根据鹿特丹公约做出的出口相关的承诺。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通常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本措施批准的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2012/12/13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