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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USA/148
通报标题:纵震制动器要求
通报成员:美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纵震制动器(Surge brakes) HS:8703 ICS:43.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纵震制动器要求 页数: 5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05-10-12
内容概述:为了响应纵震制动器联合会有关法规制定的请求,联邦公路运输安全管理局提议修订联邦公路运输安全法规(FMCSRs),允许在州际贸易中运行的拖车上使用自动液压惯性制动系统(纵震制动器)。纵震制动器是一种对牵引车的制动作用做出响应激活的独立的永久性封闭液压制动系统。逐步形成的拖车制动作用力的量与总的拖车重量和牵引车的减速率成比例。目前,联邦公路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认为纵震制动器不符合联邦公路运输安全法规(FMCSRs),该法规规定机动车辆装备的所有制动器必须始终能够操纵,并且当应用一个单一控制阀时,必须操纵机动车辆上的所有脚踏闸或机动车辆上的组合装置。该法规制定的目的是采用以性能为基础的制动系统要求,基于纵震制动器联合会所提交的工程测试数据,允许在商用机动车辆的某些组合装置中使用纵震制动器。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安全
相关文件:2005年10月7日的联邦纪事(FR) 第70卷第58657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393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