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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23/Add.1
通报标题:补遗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 ICS:75.160
通报文件的名称:补遗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06-04-11
内容概述:修改柴油中硫法规的法规柴油中硫法规的法规(以下称为建议修改)建议法规修正案目的在于为便于在2006年引入使用每公斤15毫克(mg/kg)硫的道路柴油提供额外灵活性。该建议修正案允许从2006年9月1日到2006年10月15日的45天期间销售硫限量稍高为22 mg/kg的路上柴油。此期间之后,最终15 mg/kg的销售限量生效。背景:2002年7月31日在加拿大公报部分II上发表了柴油中硫法规(G/TBT/N/CAN/23)。该法规的目标是保证道路车辆使用的柴油中硫指标不妨碍安装在新的车辆和发动机上的先进排放控制技术的有效运用。这个目标通过限制最大允许的柴油中硫指标来实现。 道路柴油硫限量目前是500 mg/kg ,而2006年将减少到15 mg/kg 。要生效的15 mg/kg硫限制的时间界线如下: • 对于生产和进口,2006年6月1日; • 对于销售,2006年9月1日。 通过延长生产/进口限制和销售限制生效的日期之间的期间,该建议的修正案会便于2006年引入每公斤15毫克(mg/kg)硫的道路使用柴油。这为将分销系统中库存的道路使用高硫柴油完全清空提供了附加时间。该建议修正案会为引进较低道路柴油硫限量采用以下的销售限制时间界限: 1. 从2006年9月1日到2006年10月15日,所有销售的路上柴油必须不超过22mg/kg ; 2. 2006年10月15日之后,所有销售的路上柴油必须不超过15 mg/kg ; 2006年5月31日前,有关各方可以向加拿大咨询点提交关于该文件的意见。该建议修改的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2006/20060401/pdf/g1-14013.pdf (pages 698-703)该修改柴油中硫法规的法规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I/2005/20051019/pdf/g2-13921.pdf 上述文件也可从以下地址索取: Canadian Enquiry PointStandards Council of Canada200-270 Albert StreetOttawa, OntarioK1P 6N7电话:613) 238-3222电传:(613) 569-7808电子邮件:info@scc.ca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