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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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164

通报标题:拟议将有毒物质增补进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有毒物质 HS: ICS:1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拟议将有毒物质增补进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06-07-07

内容概述:该动议旨在将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其盐及包含下列各类基之一的化合物增补进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目录1中:C8F17SO2、 C8F17SO3 或 C8F17SO2N。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其盐及其前体不是在加拿大制造的,而是作为化学制品或产品从美国进口供加拿大使用的。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其盐及其前体主要应用于水、油、土壤和作为防油剂用于毛毯、地毯、织物及室内装饰品上、食品包装物中,以及作为诸如灭火泡沫、液压机液体、地毯除斑剂、矿井和油井的表面活性剂的特殊化学应用和其它特殊化学配方。所进行的科学评定显示,这些物质以一定的数量或浓度,或在某些条件下进入环境,对于环境或其生物多样化具有,或可能具有即时的或长期的有害影响,因而符合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第64(a)段所提出的标准。因此拟议将这些物质增补进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相关文件:2006年7月1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 部分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本措施批准的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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