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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USA/133/Add.1
通报标题:补遗
通报成员:美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 ICS:43.
通报文件的名称:补遗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06-09-05
内容概述:1. 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乘员碰撞保护2. 机构:交通部(DOT)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3. 作用:最终规则;推迟遵守日期。4. 根据第208号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的最新版本,2006年9月1日或之后制造的车辆须证明符合约束系统要求,并且具有儿童保护固定装置,通常称为儿童用的下部固定和拴系装置或“闭锁(LATCH)”系统,当带有闭锁系统的儿童保护固定装置安装在右前方乘员座位的位置时,在该 位置上必须附有安全气囊加以约束。然而,为了进行约束系统测试,该标准尚未详细说明安装该类型儿童保护装置的程序。在2005年5月19日公布的法规制定提案通告(NPRM)中,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HTSA)提议了必要的安装程序,以及法规制定提案通告之后最终规则的生效日期。该局在法规制定提案通告中预期最终规则会于2006年9月1日发布,这为车辆达到带有闭锁系统的儿童保护固定装置的约束要求提供了充分的前导时间。5. 由于我们尚未完成对该法规制定提案评议意见的答复,本最终规则将车辆达到带有闭锁系统的儿童保护固定装置的气囊约束要求的遵守日期推迟一年。该延迟使得我们有附加的时间公布我们关于法规制定的最终行动。6. 我们将考虑所有在2006年10月13日或之前我们收到的评议意见。7. 在以下链接参见G/TBT/N/USA/133/Add.1的全文:http://a257.g.akamaitech.net/7/257/2422/01jan20061800/edocket.access.gpo.gov/2006/E6-14256.htmhttp://a257.g.akamaitech.net/7/257/2422/01jan20061800/edocket.access.gpo.gov/2006/pdf/E6-14256.pdf欲知进一步的信息,联系:轻型车辆司防撞性标准处卡拉 Cuentas电话:(+202) 3661740传真:(+202) 4932739)或者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迪尔德丽 Fujita电话:(+202) 3662992传真:(+202) 3663820)8. 可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与这两位官员取得联系,地址:华盛顿特区20590西南第七街400号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