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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229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及在道路上用于载人(货)的车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包括: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渔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叉车、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船用最大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柴油机等 HS:8408,8414,8427,8429,8430,8432,8433,8502 ICS:13.040.50
通报文件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页数: 74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6-11-16
内容概述:本标准规定了净功率不超过560 kW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第Ⅰ、Ⅱ两个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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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